創業基金 初創資助: 防疫抗疫基金: 零售業資助計劃 | 香港青年創業軍 HK Youth Entrepreneur Warrior

創業基金: 防疫抗疫基金: 零售業資助計劃

*以下資料只供參考之用,具體或最新資料請與相關創業服務機構聯絡
*如有任何更新或資料增補,有關機構敬請聯絡我們

創業基金類別: 政府/機構資助(所有類型)

(資料來源: 香港特區政府  「防疫抗疫基金」 網站 )

 

香港特區政府在港幣300億元「防疫抗疫基金」下推出「零售業資助計劃」(本計劃),向零售商戶提供財政援助,紓緩疫情帶來的影響。

 

按照國際行業分類標準,零售是指向一般大眾銷售實體貨物,供個人或家庭消費或使用的商戶,而在轉售過程中,貨物並無涉及加工改造。這定義廣泛應用於官方行業的統計。舉例而言,個人服務、代理及代辦服務、預付/禮品卡、門劵、交通工具票、金融產品、外滙兌換等均不視為實體貨物,而實體貨物的銷售對象不能主要是工商業機構或其他零售商戶。因此,本計劃並不包括主要提供個人及商用服務的商店。政府對轉賣是否不經改造、或者貨物是否主要供個人或家庭消費或使用有最終確定權。

 

資助款額

計劃將會為每間合資格的零售商店提供一次過港幣8萬元的資助,而零售集團或連鎖零售商店(隸屬同一商業機構並以同一商業登記經營)在計劃下可獲得最多港幣3百萬元的資助(即不可獲得多於38間分店的資助額)。

 

申請資格

  • 申請者須為在香港擁有固定地址及獨立營運的實體商店,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的商戶;及
  • 須於2020年1月1日前已經開業並於申請當時仍在營業。
  • 不包括:
    • 領有由食物及環境衞生署簽發的食肆、食堂、小食店、新鮮糧食店、食物製造廠、麵包餅食店、燒味及鹵味店牌照的商戶;
    • 小販(包括持牌小販)
    • 流動攤檔、沒有設有獨立收帳系統的百貨公司專櫃;及以六個月以下的短期租約形式營運的商店;及
    • 只從事郵購、網購或以直接行銷形式進行銷售活動的零售商店。

 

申請程序

  • 申請者須於網上申請時段內填妥及遞交網上申請表格並上載所需證明文件。
  • 連鎖零售商戶必須為每間零售店提交個別申請。

 

網上申請時段

2020年3月23日上午9時 至 2020年4月12日晚上11時59分

 



> > 按此回到創業基金